本使用条款适用于使用株式会社JAL ABC(以下简称“本公司”)提供的通信设备(手机、WiFi路由器、智能手机)及其配件等(以下简称“通信设备”)租赁服务的人士(以下简称“用户”)。
如果要取消第2条的申请,应立即联系本公司。 如果在指定地点(包括送货上门)的借出日(领取日)3天前(如遇本公司休息日则为前一个工作日)以后取消,将收取本公司规定的取消费用。
本服务的费用包括本公司规定的租赁费、通话费和通信费。 ※补偿费等附加服务费另行规定。
(1) 租赁费
适用本公司指定的费用。
(2) 通话费
(3)通信费
WiFi路由器等数据通信设备,适用按日期计算的固定费率通信费用。
本服务中的租赁费、通话费及放心补偿费等如有变更,恕不另行通知。 此外,申请协议时(同意使用条款时)的费用也适用。
所谓放心补偿制度,是指在租赁期内通信设备灭失、毁损*1、丢失、被盗时补偿其损失的一种制度。 如果参加,无论在国外还是在日本使用,都可申领本公司规定的费用乘以租赁期(天数)的金额。如果有损失,则申领另行规定的免责金额。 如果未参加,请按照本使用条款第10条第3款的规定,承担实际设备价款。 *1所谓毁损,是指有无法借出的程度的外伤,其基于本公司的判断。 例外事项 如果设备发生的损坏是由以下各项中的原因造成的,则不适用放心补偿。
当在我公司签约的通信公司中,从公平使用无线电波的观点出发,对短时间内进行大量数据通信的用户,可能会限制其通信的使用。如果持续进行看视频、视频通话等大量的通信,成为限制通信的对象,无法使用本公司的租赁设备,本公司不会退还费用。
本公司对于以下原因造成的损失,不负任何责任。
本使用条款如有变更,恕不另行通知。
因用户未将通信设备用于原来的目的,而使用户及第三方遇到事故或遭受损失等,无论原因如何,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,用户应事先毫无异议地同意这一点。
在通信设备的租赁协议中,我们将根据省级法令规定(2008年第76号法令:修订手机非法使用防止法)的公共身份证核实身份,并对其进行记录和保存。
关于本使用条款,如果本公司与用户之间存在争议,无论争议数额如何,都同意将东京地方法院作为协议管辖机构。
附注:2012年3月修订
株式会社 JAL ABC